关于组织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的通知
湘建办〔2004〕168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建工局,省建工集团、二十三冶、中建五局:
为配合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各市、州及部分企业要求,定于2004年12月5日,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考试。
本次安全生产考试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等,仍按湘建人教[2003]422号文件要求执行。请各地于12月1日下午四点前,将A、B、C、D四类人员考试所需试卷数报省建设教育协会(联系人:刘继贤,联系电话:2223266),12月3日下午到省领取试卷。考生注册、考场编排、监考、阅卷、成绩录入仍由各市、州负责,并运用《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12月8日各地将考试成绩传输到我厅。
请各地及时通知尚未参加考试的企业和个人务必参加本次安全生产考试,切实保证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一日